法律依據:貨物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款(類)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03台財稅字第10100102220號 摘 要:同時具有彩色顯示器及電視調諧器之單機多功能電器產品貨物稅徵免原則。 主 旨: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同時具有彩色顯示器及電視調諧器(或具有電視調諧器功能之機具)且可收看廣播電視節目之單機一體多功能電器產品,其貨物稅徵免原則如下: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類)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03台財稅字第10100568250號 摘 要:補充核釋個人出售房地適用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093號函計算財產交易損益之規定 主 旨:個人出售房地,其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價格之金額,如經稽徵機關查核明確,惟因買進及賣出均未劃分或僅劃分買進或賣出房地之各別價格者,於依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093號函規定計算財產交易損益時,其所支付之相關必要費用(如:仲介費、代書費、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得自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額中減除,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8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09台財稅字第10100515180號 摘 要:使用線上資料庫所給付外國廠商之報酬課課釋疑 主 旨:一、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以經營期刊、圖書、論文之電子全文、索引、目錄、摘要及統計數據等線上資料庫為本業,經由網路提供使用者搜尋及擷取特定資料之服務,並與使用者約定僅能基於自用之目的,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下載、儲存、列印線上資料庫之資料,且無權就線上資料庫之資料進行重製、散布、編輯、改作等著作權之商業化利用,其所收取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所規範「經營工商業之盈餘」。前開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如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以下簡稱外國營利事業),且營業行為全部在中華民國境外進行及完成者,其向中華民國境內線上資料庫使用者所收取之報酬,依「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以下簡稱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0點第2項規定,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類)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10台財稅字第10100086390號 摘 要:個人取得政府機關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發給之研究獎勵金或補助費,免納所得稅之認定原則 主 旨:個人取得政府機關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發給之研究獎勵金或補助費,符合下列各點條件者,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類)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13台財稅字第10100098740號 摘 要:核釋個人出售預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屬年度認定規定 主 旨:個人出售預售屋,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尾款交付日期不明時,得以原始出售該預售屋之建設公司記載本次預售屋買賣雙方與該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異動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1 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 關係法令:金融控股公司法第26條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28條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15台財稅字第10104557770號 摘 要:核釋金融控股公司以發行新股及現金取得金融機構100%股權之課稅規定 主 旨:一、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26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12日金管法字第0940071097號令第1點規定辦理股份轉換,以發行新股及現金為對價,取得金融機構全部已發行股份,該金融機構股東以其所持有金融機構股份,按一定換股比率換得金融控股公司股份及取得部分現金之課稅規定如下: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 所得稅法第24條 所得稅法第42條 關係法令:公司法第241條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17台財稅字第10100097670號 摘 要:核釋公司將資本公積以現金方式發給股東之課稅規定 主 旨:一、公司依公司法第241條第1項規定將資本公積之一部或全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該資本公積如屬下列不具股東出資額性質之項目,股東因而取得之現金,應作為其取得年度之股利所得(投資收益),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三、合併基準日在97年12月31日以前之案件,合併存續公司應依行為時本部72年3月23日台財稅第31904號函規定,將消滅公司帳列未分配盈餘以原科目轉併存續公司。嗣後存續公司將合併帳列之資本公積中屬於來自前開消滅公司之未分配盈餘及法定盈餘公積部分,依公司法第241條第1項規定發給現金時,股東因而取得之現金,應比照行為時本部92年6月10日台財稅字第0920453015號函第2點規定列為當年度所得課稅。 說 明:
法律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29台財稅字第10100119890號 摘 要:核釋最低稅負制營利事業證券及期貨交易等損失自以後年度所得額扣除之規定 主 旨:營利事業計算其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9款規定加計之所得額時,如有同條第2項規定經稽徵機關核定之損失,其自損失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5年內,從當年度各該款所得額中扣除之順序,應按損失發生年度順序,逐年依序扣除。當年度無各該款所得額可供扣除或扣除後尚有未扣除餘額者,始得依同條第2項規定遞延至以後年度扣除。 說 明:
法律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7款(類) 關係法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29台財稅字第10100633050號 摘 要:核釋農耕用之背負式、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 主 旨:一、農耕用之背負式、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7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說 明:
法律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29台財稅字第10100138240號 摘 要: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尚無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之適用,應課徵印花稅。 主 旨: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經營保險招攬業務,所收取之代理費收入、佣金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依本部101年1月2日台財稅字第10000614270號令規定,自101年1月1日起核屬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4款規定得免開統一發票,其基於業務需要所開立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尚無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之適用,應課徵印花稅。 說 明:
法律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 關係法令: 日期文號:財政部101.08.31台財稅字第10100117020號 摘 要: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有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徵免處理原則。 主 旨:一、不動產經銷售並完成移轉登記後,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買方返還不動產與賣方並辦竣移轉登記者,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應課稅之銷售行為。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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