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2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至5月31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超過2天(即6月3日起)將按應納稅款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上班民眾,5月57日至5月31日共計5日,延長服務時間至晚間6點30分,提供民眾補單及納稅諮詢等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提醒,房屋稅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若未收到或遺失房屋稅稅單,請就近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或以電話洽詢地方稅務局補發,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