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鎮張姓民眾詢問,其名下有一筆農地,部分面積搭建鐵皮屋存放原物料,其餘面積種植葡萄作農業使 用,前陣子因過戶給兒子拿不到鄉(鎮)公所核發農業使用證明書,農地是否會被整筆改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屬符合課徵田賦之農業用地,部分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按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課徵田賦及地價稅,所以該農地種植葡萄使用部分繼續課徵田賦,另搭建之鐵皮屋,如係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業設施使用,應補申請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若無容許使用部分則要課徵地價稅。 |
農地部分面積變更使用,按實際變更使用面積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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