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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月份
01月
105年1月29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1月8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度綜所稅有關退職所得定額免稅與應稅所得之計算規定
個人出售受贈取得的房屋,得減除受贈時房屋時價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個人出售房地適用新制時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辦理申報
個人出租土地收入,只得減除該土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
個人對總統及立法委員擬參選人之政治獻金,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之獲利或損失應如何申報納稅?
公用事業自今(105)年起全面開立電子發票後,營業人用戶得否以出租人名義之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出售法拍屋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列報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遭國稅局剔除補稅原因
喪葬費扣除額之計算
國稅局將不定期派員執行統一發票稽查,請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或遭停業處分
國稅局籲請貨物稅廠商使用網路報稅
小孩在美國唸書支付房租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遭國稅局剔除補稅原因
年度結算時,因特殊情形無法確知之費用或損失,始得於確知之年度以過期帳費用或損失處理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如為虧損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
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方式
歲末年終舉辦尾牙摸彩發給獎金或獎品應辦理扣繳
營利事業債權逾期兩年,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具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因申報減除項目的金額超過規定限制,致短繳稅款,於補繳稅款時,是否應加計利息?
營業人壓低售屋價格,國稅局會依時價調整課徵營業稅
社區發展協會稅務申報規定
經稽徵機關列管之農地經初次查獲有移轉之情事者,於限期內未回復者始追繳應納稅賦
綜合所得稅申報已逝世親屬,除補稅外並應處罰鍰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租金支出時,應提示之證明文件
繼承人繼承獨資組織之存貨及固定資產不課營業稅
輔導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營業人健全帳簿憑證並使用統一發票
輔導營業人用戶向公用事業申請於統一發票正確登載買受人名義
非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方式變更
02月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5年1月20日辦理退稅
105年度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已經開始囉!
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屋、土地申報方式
公益機關或團體解散是否須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同1年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20萬元以下,要不要辦理贈與稅申報?
國稅局自105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受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相關申請
大廈管理員代收稅單是否產生送達效力?
小規模營利事業未依規定取得或保存進項憑證免予處罰
承攬工程所收取之賠償和解金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營利事業具交際性質的餐費及禮品餽贈等支出,應按交際費項目列報並計算列支限額
營利事業得以前三年實際發生呆帳比率估列備抵呆帳
營利事業接受政府補助款應列入取得年度收入
營利事業派員參加所屬同業公會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支付之教育訓練費用列單申報規定
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之作業期間,自2月15日至3月15日止
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於繳納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
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之醫藥費適用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規定
連鎖茶飲導入電子發票,食安一把罩!
除產製酒品供自用且一定量以下者外,應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及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才可販售
03月
105年3月11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3月2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度起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所得課稅規定
105年度起施行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房屋之所得應課徵所得稅,適用範圍說明
105年起施行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對機關團體之影響?
「坐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財政健全方案」中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於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措施,自105年1月8日上路囉!
今年5月可以使用健保卡+密碼報稅囉!
使用電子發票除可追蹤食品流向亦可避免消費爭議
公益機關或團體解散無須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勿開立總機構發票
國稅局將辦理菸酒稅廠商選案查核,請自行檢視帳證,如有應補稅情形,儘速自動補報繳
國稅局持續辦理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清查
執行業務者列報旅費支出時,應須提示與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夫妻同為罹難者除各有免稅額外其中一人得再加扣配偶扣除額
如有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額減免,記得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
實施財政健全方案,有關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如何調整?何時實施?
小規模營利事業未依規定取得或保存進項憑證,免予處罰!
年終獎金超過73,000元者,應按給付額扣取5%稅款
從事美容醫學之醫療院所請注意 「醫療勞務」與「非屬醫療勞務」二者所得歸屬大不同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扣除的成本費用項目
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屬自住房地享有租稅優惠
扣繳單位如於法定申報期間後始辦理補報或更正,應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欠稅已被移送執行之繳納方式
營利事業得以前三年實際發生呆帳比率估列備抵呆帳
營利事業申報員工年終獎金規定
營利事業發生竊盜損失,要記得保留警察機關報案紀錄及失竊損失證明清單
營利事業租地建屋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提列折舊
營利事業若有應收帳款逾期兩年且經催收後未能收回,若取得之證明文件是被「拒收」退回的存證函,應列為存證函退回當年度之呆帳損失
營業人重複開立相同字軌號碼之統一發票,致有1人以上中獎時,中獎人仍可領取中獎獎金
行政文書得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被繼承人所遺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應申報遺產課稅
財政健全方案「回饋稅制」上路!提高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標準扣除額、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核釋,國內營利事業如有短期票券或債券利息等所得,無論金額大小,均應辦理扣繳
跨年度之銷貨退回應如何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電子發票為合法憑證!
04月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修正重點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新增重要規定及服務措施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5月2日中午將加班收件
105年4月21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4月29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網路交易選案查核自4月1日起跑
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並換購新車,減徵新車貨物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應檢附之文件
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免徵贈與稅賦
分居夫妻「稅」不同
列管之農地回贈原贈與人經查回贈前仍繼續作農用准免追繳贈與稅且免列管
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每月自薪資中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免計入薪資所得總額課稅
建商以預售方式銷售房屋並約定以銀行貸款抵繳尾款者其開立統一發票之時限
拋棄繼承權之考量
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除提供契約外,仍應提供仲介勞務事實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發放員工年終獎金,費用歸屬年度之認定
營利事業發生竊盜損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可核實認定為其他費用或損失!
營利事業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領回賸餘款,應列報收入
營利事業買賣「國外基金」所得,應併計所得課稅
營利事業貸出款項不收取利息,相對於貸出款項之利息支出將不予認定
營業人自105年1月1日取得水、電、天然氣及電信等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如何申報營業稅?
獨資、合夥營利事業報稅新制上路
獨資事業變更負責人後經查獲變更前之違章應以變更前
獨資及合夥變更負責人是否須辦理決算及清算申報
自105年度起,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7,000元以下者,免核計營利所得
舊車換新古車不得減徵貨物稅
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先利用網路查調所得
透過網路銷售商品可在鑑賞期過後再寄發統一發票
05月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修正重點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於105年4月25日前寄發
105年5月13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5月20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5月6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之增僱本國籍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個人104年度出售證券 莫忘申報證券交易所得
個人從事預售屋交易,買賣紅、白單賺取的差價,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要件
國稅局已開始實地清查營業人之稅籍,營業人請先行檢視以免受罰
外僑於申報時常犯錯誤
夫妻分居須符合特定情形,才可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
往生互助會銷售勞務並扣取行政管理代價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而未辦理,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之規定
機關或團體結算申報常見疏失
營利事業應特別注意外銷貨物銷貨收入之認列年度,以免受罰
營利事業投資損失可否申報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申報戶,不須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納稅義務人常犯疏失及違章情形
納稅義務人年度進行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方式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在學親屬之免稅額,需具正式學籍,始得申報扶養
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須符合稅法規定始得列舉扣除,並應注意據實申報,以免遭罰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本人或配偶不得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運用營業稅資料庫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作業已開始進行,請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及申報資料,如有異常情形,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06月
0608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7月底辦理撥付及寄送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已截止,尚未辦理申報者,請儘速補申報
105年6月17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6月4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6月8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佃農補償金 半數須列所得
公司會計帳冊簿據未完整,小心無法享有盈虧互抵的權利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得盈虧互抵金額以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金額為限
因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因執行職務受傷之員工,取自雇主給付之補助,應否辦理所得稅扣繳?
外籍人士來臺提供勞務之報酬依法課稅
已達耐用年數之固定資產應有實質報廢事實才能列報報廢損失
採網路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須檢附證明文件者,請於本(105)年6月10日前寄交相關附件
新婚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列報扶養其配偶之父母
民眾檢舉公司、商號逃漏稅,應提供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營利事業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如有領回賸餘款時,應列報收入
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 符合一定條件 得追溯適用放棄免稅
營業稅稅籍清查開始執行
社區發展協會稅務申報規定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如何確認是否已完成網路申報?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結束後,網路申報資料之更正方式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受贈財產已納遺產稅者,如受贈財產之狀態已變更,超過前次財產核課遺產稅之價值範圍仍應課徵遺產稅
證券交易所得課稅規定
贈與不動產 實際由受贈人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才可由贈與額中扣除
贈與不動產實際由受贈人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才可由贈與額中扣除
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辦理往生互助會事務之人民團體銷售勞務並扣取行政管理代價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退職所得計算方式
透過網路進行銷售貨物或勞務,有應辦營業登記者,千萬記得依規定申請辦
07月
105年7月15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7月28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7月7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以本人所有之房屋供其本人為執行業務使用者,不得列支租金支出
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或學費等之手續費應課徵營業稅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辦理營業登記
個人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申報「適用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及「交易虧損」等三類案件,為必審查案件
個人採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出售自住房地,於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得適用重購退稅優惠
停徵證券交易之所得稅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公司列報交際費應依規定取得憑證且與業務有關
公有耕地承租權毋須課徵遺產稅
員工向服務單位支領或由服務單位直接給付醫療院所之健康檢查費,應否列入職工薪資所得申報
因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需符合哪些條件才能享有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抵押借款經法院拍賣取償之利息要報繳綜合所得稅
採擴大書審方式申報之營利事業仍應依規定設置帳簿記載並取得、給與及保存憑證
查定課徵營業稅未達起徵點之營業人嗣經查得應補稅時,得申報扣減補徵稅額
核釋身心障礙者輔具支出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規定
為關係人背書保證,企業應列報手續費收入
為關係人背書保證,企業應列報手續費收入
營利事業倘有藉預收款項隱匿收入,經查獲者將補稅處罰
營利事業報備災害損失之認列規定
營利事業如有利用小型企業不當規避稅負,應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自動更正申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營利事業採用擴大書審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土地及其定著物交易增益之所得額計算
營利事業經營之營業項目變更,請依規定先行辦理變更手續,俾免擴大書審產生異常
營利事業虛報成本或費用,致短漏報課稅所得及未分配盈餘時,應分別按所得稅法第110條及第110條之2規定處罰
營業人提供海外留學、遊學服務,收取國外學校給付佣金收入,非屬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發現販售偽劣假藥涉及逃漏稅捐,請踴躍檢舉
發票金額開立錯誤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應儘速向國稅局核備
綜所稅結算申報申報期限截止後,如需補報或更改原申報內容時應如何處理?
網路申報遺產稅及贈與稅,全年無休
老人往生互助會銷售勞務要繳稅
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小額給付境內營利事業免扣繳規定
自105年度起,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77,000元以下者,免核計營利所得
誤開出鉅額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如果無法收回重開,應如何處理
買受人刷卡消費時,營業人應於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信用卡號末4碼
適用擴大書審申報案件被抽查時未能提供帳證應依法核定所得額
配偶名義之自用住宅其由本人借款支付之利息應合併申報始得列舉扣除
開立發票及健全帳簿憑證好處多
非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醫療費用,不得列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非專業投資營利事業之免稅所得應攤計可直接歸屬之利息費用
08月
105年8月12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8月19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8月26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8月5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專櫃」及「合作店」發票開立模式不同
個人取得F股所配發之股利應注意是否須申報基本稅額!!
公司短漏報所得額,縱使沒有產生應納稅額,仍應依適用稅率計算之金額處以罰鍰
公司經查獲虛報薪資,雖核定所得額為虧損,仍應受罰
公司補償個人因職業傷害所支付之醫療費用徵免所得稅規定
列報呆帳損失其屬和解性質者,應取具合法憑證
同業間借用或無償提供原料與他人,應視為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
執行業務者應誠實列報執行業務所得,以免遭補稅處罰
報廢或出口中古車並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案件,所涉經銷商、產製廠商及進口商與消費者間憑證開立及所得認定疑義
已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之繼承人,對其餘未繳清之遺產稅仍負連帶繳納責任
營利事業以本身產品或商品餽贈列報交際費支出,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數量及成本金額,始得列報公司費用
營利事業列報不實加班費將遭補稅處罰
營利事業對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之捐贈,可列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營利事業支付水污染防治費用,得以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收繳核章之證明作為其報稅支出憑證
營利事業注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未分配盈餘計算規定
營利事業注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未分配盈餘計算規定
營利事業貸出款項收取的利息應與借入款項支付的利息相當
營業人之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分支機構,不得以已開立總機構之發票為由,而未於營業前申請營業登記
營業人收取政府補助款,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營業人於營業地以外地點從事臨時銷售免另辦營業登記但仍需報繳營業稅
營業人於營業地以外地點從事臨時銷售免另辦營業登記但仍需報繳營業稅
營業人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等情事,應檢附足資證明文件,始准予認定
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符合一定條件得追溯適用放棄免稅之規定
營業人銷售貨物對象為營業人者,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
納稅義務人列舉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新規定
納稅義務人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規定
職工福利委員會當年度支出不得超過收入總額
股東轉讓未依法簽證發行之股票不用繳證券交易稅
誤開出鉅額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如果無法收回重開,應如何處理?
購買國外勞務繳納營業稅方式
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之醫藥費適用綜合所得稅醫藥列舉扣除規定
電子計算機發票即將落日,請營業人轉換開立電子發票!
09月
105年7-8月份營業稅申報截止期限,適逢中秋連續假期,展延至105年9月19日
105年度暫繳申報及最新稅務資訊新聞稿
企業易漏報六大所得,請速自行檢視並自動補報繳
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辦理營業登記,勿開立總機構發票交付買受人
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應辦營業登記
外僑如何申請完稅證明?
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態樣及例外
房屋無償提供他人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仍須計算租賃收入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如已扣取稅款,逾規定期限始向公庫繳納者,應加徵滯納金
營利事業列報商品盤損,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仍須符合特定要件
營利事業注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未分配盈餘計算規定
營業人取得無支付事實之訂金發票,不得作為營業稅進項扣抵,以免遭受處罰
納稅義務人取自大陸地區來源薪資所得,應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並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舉扣除租金支出時,應提示之證明文件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或未繼續作農業使用應追繳遺產稅
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
衛生福利部管制之食品業者,應依規定時程使用電子發票
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辦理營業登記
10月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5年10月31日核退
「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報廢之規定
保單變更要保人,須留意贈與稅
公用事業實際營業人用戶與登記用戶不符者,請儘速變更用戶名稱
兼營營業人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應辦理調整稅額
員工死亡時領取之退休金,應課徵遺產稅
執行業務者以本人名義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之利息支出,如係供執行業務使用且符合規定者,其利息支出得認列為執行業務費用
大陸來源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範圍,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扣繳單位給付租金予房東,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填發扣(免)繳憑單
營利事業所得稅移轉訂價選案查核作業即將展開
父母為子女購置不動產應課徵贈與稅
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個人房地交易損失,應如何認列?
遺產免課稅,卻因生前密集提領現金反遭補徵贈與稅
11月
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款於105年10月31日退稅!
105年11月11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11月25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11月4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二親等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未能證明確有支付價款事實者,將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企業提供獎品供尾牙抽獎,其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個人出售預售屋之憑證應妥善保存,以核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個人或工作室於網路招攬婚紗、攝影等結婚相關事宜服務,應辦營業登記
加班費是否免稅?抑或要列入薪資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夫妻分居綜合所得稅可分開申報之認定要件
房地合一新制若個人無法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房地交易損益應如何計算
未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6條規定之5年免稅所得額者,應予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核定「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為百萬分之一
消費者刷卡消費時,營業人應於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信用卡號末4碼
為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凡利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適用多項獎勵措施
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報廢損失之認列規定
營利事業租地建屋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提列折舊
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不動產依規定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原則上不得列為成本費用減除
營利事業虛報薪工資,除補稅受罰外,尚需負刑事責任
營利事業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之應補稅額及裁罰基準之計算方式
營業人出租房地收取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之違約金,應併入租金收入課徵營業稅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及伙食費用
現行房地合一課稅稅制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立法院三讀通過記帳士法第4條修正草案
符合「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租稅優惠者,得於辦理105及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申請適用
繳納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退休金或資遣費應先由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項下支付或沖轉;不足時,始得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12月
105年12月1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05年12月9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新聞稿
1216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退還新車貨物稅之報廢日認定
保單變更要保人,小心涉有贈與
個人申報房地合一之交易損益,若無法提示原始取得成本及費用,應如何計算損益?
債權人收取債務人給付之利息所得應核課綜合所得稅,且執行拍賣抵押物或參與分配時所獲價款原則上應先抵充利息
再轉繼承的財產可減免遺產稅
員工因業務需要出差取得高鐵車票,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專營投資公司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
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也要申報扣(免)繳憑單
新制的房地合一有損失也要申報
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
欠稅在行政救濟中,為何仍被移送執行?
營利事業承造建築物工程不得任意選擇工程損益認列年度
營利事業故意以偽造之薪資印領表冊虛報薪資逃漏稅捐,除補稅、處罰外還會被移送偵辦刑責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並支付之團體壽險可否列為保險費?
營利事業申報損失,需注意損失是否已實現
營利事業購入供營業使用之土地,其未達可供使用狀態前之利息支出,應予以資本化
營業人申報招待客戶之交通費、住宿費等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應補稅處罰
申報扶養已死亡親屬免稅額,除依法剔除補稅外尚須處1倍罰鍰
給付同業公會之會費及教育訓練費之課稅規定
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於1年內自動報備達3次以上者,無免罰規定之適用
自106年1月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
自行經營之民宿符合規定條件者免辦營業登記課稅
藥局銷售非處方箋用藥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藥局除藥品調劑免營業稅外,其他藥品貨物之銷售均應課稅
轉讓「預售屋」有虧損時,應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損失?
透過網路進行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於開始營業前辦妥營業登記
達耐用年數之固定資產應有實質報廢事實才能列報報廢損失
離婚夫妻重複申報扶養其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案件,由實際照顧生活起居之人列報扶養
餐廳提供結婚喜宴服務,不可開立三聯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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