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106年5月10日公布,遺贈稅稅率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詳如附表)。上開遺贈稅法修正案自公布起算第三日生效,即自106年5月12日起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修正後稅率之規定,另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額維持1,200萬元及220萬元,未有變動。本次調增遺贈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置之特種基金,用於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適用106年5月12日起發生之繼承、贈與案件 單位:新臺幣 遺產稅: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稅率10% 遺產淨額超過5,000萬元~1億元,稅率15% 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稅率20% 贈與稅: 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稅率10% 贈與淨額超過2,500萬元~5,000萬元,稅率15% 贈與淨額超過5,000萬元,稅率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