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39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kaobengod@fda.gov.tw 部 長 蔣丙煌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預告廢止「食品添加物業者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其單、複方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草案。 (發布日期2015-01-20)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3384號 附件:原發布令影本1份 主旨:預告廢止「食品添加物業者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其單、複方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草案。 依據: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 三、原發布令如附件,該發布令內容已納入「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修正草案,爰配合辦理廢止預告事宜。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3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kaobengod@fda.gov.tw 附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