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會員及子女獎學金請領,請於10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向本會提出申請,凡逾期提出申請者,以棄權論,敬請會員依說明配合辦理。 (一)申請資格:本會會員及子女,就讀國中以上學校,其全學年總成績平均超過最低申請成績、操行成績該學年平均80分以上或列入甲等者,每位會員或子女申請獎學金以一名為限。 (二)申請時間:105年10月1日至105年10月31日止向本會辦理,凡逾期提出申請者,以棄權論。 (三) 申請文件:1.全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經教務處認章) 2.戶口名簿影本,如申請人與子女不同戶籍,應分別影印戶口名簿。 3.學生證影本。 (四) 頒發日期:本獎學金每年申請一次,並於會員大會時頒發。 (五) 每學年申請獎學金人數如超額時,應按規定名額取其成績較優者發給,學業成績分數相同時,經理事會抽籤決定之。 (六) 會員及子女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本會經費由理事會議調整或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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