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 財政部(108年9月12日臺稅消費字第10804629850號函) 檢送「行動支付推廣話術」1紙,轉知所屬會員於協助推動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時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108年第5次「公股事業金融科技研發成果整合平臺」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配合我國114年整體行動支付達90%目標,賡續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財政部108年8月16日修正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第4點及第5點,將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期間之末日由109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三、為鼓勵合格報稅人員(執業會計師、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協助公股銀行推動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臺灣銀行等8家公股銀行聯合發布「推動小規模營業人導入『台灣Pay』專案」活動辦法,合格報稅人員協助小規模營業人導入台灣Pay並申請適用上開租稅優惠,且符合一定條件者,8家公股銀行將提供每案最高新台幣1,000元之獎勵補助。 行動支付推廣話術 一、對小規模營業人話術 (一)為降低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稅負增加疑慮,財政部已將租稅優惠期間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二)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其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營業稅仍繼續適用1%稅率。所得稅部分也維持現行課稅方式。 二、對合格報稅人員(執業會計師、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話術 協助公股銀行推動小規模營業人導入台灣Pay並申請核准適用租稅優惠,每案可領取最高1,000元獎勵補助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