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 彰化縣政府(109年4月13日府綠工字第1090119431號函)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企業因應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適用建議,請會員、廠商就營業場所依循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3月16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084470號函及彰化縣衛生局109年3月17日彰衛保字第1090013024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電子檔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因應相關指引隨時更新,如需使用請務必逕至網站(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V6Xe4EItDW3NdGTgC5PtKA)自行下載參閱。 三、另有關防疫宣導單張電子檔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應用專區/宣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下載(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VOFCg57Yk3kiO3I_WxoXoIA)。或可至彰化縣衛生局首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點選相關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