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彰化縣記帳士公會
101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社團法人彰化縣記帳士公會 |
課程名稱 |
財稅會計實務班(課程代號:47231) |
招訓人數 |
30人(報名人數額滿後,以完成線上報名並完成手續者優先錄取,餘皆列為備取) |
報名地點 |
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5樓之6(本會會館) |
上課地點 |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4樓(彰化縣農會小型會議室) |
授課師資 |
林筱鳳 老師(大葉大學會計資訊系主任) |
訓練目標 |
從基礎會計入門,循序漸進,幫助學員了解會計原則的重要性與財務會計觀念架構,以提升專業上之技能,更進一步了解一般會計處理程序及會計實務作業。 |
課程內容大綱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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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 |
101/08/17 (五) |
18:30-21:30 |
3hr |
財務會計理論 |
101/08/24 (五) |
18:30-21:30 |
3hr |
財務報表 |
101/08/25 (六) |
09:00-12:00 |
3hr |
現 金 |
101/08/25 (六) |
13:00-16:00 |
3hr |
應收款項 |
101/08/31 (五) |
18:30-21:30 |
3hr |
應收款項 / 存 貨 |
101/09/07 (五) |
18:30-21:30 |
3hr |
存 貨 |
101/09/21 (五) |
18:30-21:30 |
3hr |
營業用資產 |
101/09/28 (五) |
18:30-21:30 |
3hr |
營業用資產 |
101/10/05 (五) |
18:30-21:30 |
3hr |
金融資產 |
101/10/12 (五) |
18:30-21:30 |
3hr |
金融資產 |
101/10/19 (五) |
18:30-21:30 |
3hr |
流動負債 |
101/10/26 (五) |
18:30-21:30 |
3hr |
長期負債 |
101/11/02 (五) |
18:30-21:30 |
3hr |
長期負債 |
101/11/09 (五) |
18:30-21:30 |
3hr |
公司會計 |
101/11/16 (五) |
18:30-21:30 |
3hr |
公司會計 |
101/11/17 (六) |
09:00-12:00 |
3hr |
公司會計 |
101/11/17 (六) |
13:00-16:00 |
3hr |
現金流量表 |
101/11/23 (五) |
18:30-21:30 |
3hr |
現金流量表 | |
費用 |
全額訓練費用$8,100元 (報名時請先繳交全額費用)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中心補助$6,480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620元)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補助款於結訓後提報勞委會職訓中心審核,通過後由職訓中心直接撥款匯入學員個人帳戶。 |
報名起迄日期 |
101年8月01日 至101年08月14日(報名至開課前三天) |
預定上課時間 |
101年8月17日 至101年11月23日 除8/25、11/17為週六09:00-12:00 13:00-16:00
其餘皆為 週五 晚上18:30-21:30上課,時數共計54小時 |
報名方式 |
☆職訓局規定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忘記密碼:請至職訓e網「會員登入區」→「忘記密碼」進行密碼查詢。)
2.取得職訓e網會員之帳號及密碼後,請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esonline/index.aspx 報名。
3.線上報名完成後,請於開課前完成報名手續。如未於開課前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請於線上報名完成後親自至本會辦理報名手續,人數額滿後餘皆列為備取。
4.報名時請繳交:學員基本資料表、相片1張(請於背面書寫姓名)、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存摺封面影本(限本人)、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課程全額費用、勞保明細表(開課後系統將與勞保局線上勾稽資料,將視個人狀況決定是否須繳交書面資料)。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錄取順序以完成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線上報名先後順序為準,符合受訓資格,繳交相關文件者優先錄取。 |
招訓對象
資格條件 |
1.招訓對象:年滿15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a.具本國籍b.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c.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d.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資格條件:
a.從事稅務會計相關業務之人員或本會會員及其所屬員工。
b.符合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對象者皆可報名參加。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勞保明細表為裁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聯絡專線 |
電話:04-7513117 聯絡人:王薏薰
傳真:04-7513118 E-mail:aac.c513117@msa.hinet.net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申訴電話:0800-777888 網址: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電話:04-23592181 分機1518 蔡亭鈴小姐 傳真:04-23590893
電子郵件:tinlin0928@cyut.edu.tw 網址:http://www.cvtc.gov.tw
【101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申訴電話:04-23598575 分機201~218 傳真:04-23596723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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