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QS有助於評估事業單位、訓練機構、工會團體、及其他非營利組織訓練品質管理系統之成熟。
藉由TTQS推動實施,將訓練與組織經營策略及願景連結,並依PDDRO評量流程循環,建立一套完整且系統化的策略性訓練管理體系,循序推動訓練品質持續改善機制,提昇人力培訓體系之運作效能,強化國際競爭力。
訓練單位名稱 |
社團法人彰化縣記帳士公會 |
課程名稱 |
TTQS訓練機構版指標課程班(課程代號:58200) |
招訓人數 |
30人(報名人數額滿後,以完成線上報名並完成手續者優先錄取,餘皆列為備取) |
報名地點 |
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5樓之6(本會會館) |
上課地點 |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4樓(彰化縣農會小型會議室)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年2月1日 至103年2月26日(報名至開課前三天)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3月1日 至103年3月29日(週六 09:00-16:00上課,時數共計24小時) |
授課師資 |
彭金山 老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TTQS合格顧問) |
訓練目標 |
了解TTQS品質評核表各項指標的意義,習得從訓練計劃(P)、設計(D)、執行(D)、檢核(R)到成果(O)之實務運用,並能製作完成TTQS評核簡報。 |
課程內容大綱
時間 |
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 |
103/03/01 (六) |
09:00-12:00 |
3hr |
TTQS架構與組織:
1.TTQS的理念架構、計分標準
2.TTQS的導入推動與評核指標說明 |
13:00-16:00 |
3hr |
TTQS計畫(plan):
1.訓練機構未來經營方向與目標之訂定
2.對外明確的訓練政策
3.明確的PDDRO 訓練體系及明確的核心訓練類別
4.訓練品質管理的系統化文件資料
5.訓練規劃與經營目標的連結性
6.訓練機構的行政管理能力與訓練主管相關職能 |
103/03/15 (六) |
09:00-12:00 |
3hr |
TTQS設計(Design):
1.訓練需求調查與計畫
2.職能落差分析與訓練需求掌握
3.利益關係人的參與意義
4.訓練方案系統設計方法
5.訓練產品或服務選用Sop之建立
6.訓練與目標需求結合之定義及意義 |
13:00-16:00 |
3hr |
TTQS執行(Do):
1.訓練課前準備 4.訓練檔案管理
2.開課進度及內容控管 5.訓練資訊運用
3.訓練成果移轉 |
103/03/22 (六) |
09:00-12:00 |
3hr |
TTQS監控/查核/回饋(Review):
1.評估報告與分析
2.培訓過程的監控
3.異常處理與矯正 |
13:00-16:00 |
3hr |
TTQS成果(Outcome):
1.訓練成果評估模式
2.訓練成果評估
3.訓練系統的一般性功能-目標客戶及學員的評價
4.訓練系統的市場功能-目標市場及顧客的價值創造 |
103/03/29 (六) |
09:00-12:00 |
3hr |
學習成果:TTQS評核簡報演練 |
13:00-16:00 |
3hr |
成果檢測:1.期末課後測驗 2.課後行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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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全額訓練費用$3,600元 (報名時請先繳交全額費用)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中心補助$2,880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720元)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補助款於結訓後提報勞委會職訓中心審核,通過後由職訓中心直接撥款匯入學員個人帳戶。 |
報名方式 |
☆職訓局規定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esonline/index.aspx 報名。
3.線上報名完成後,請於開課前繳交訓練費用及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如未於開課前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4.報名時請繳交:學員基本資料表、相片1張(請於背面書寫姓名)、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存摺封面影本(限本人)、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課程全額費用。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順序為主,依網站報名順序遴選審查,額滿後皆列備取,符合受訓資格,繳交相關文件者優先錄取。 |
招訓對象
資格條件 |
1.招訓對象: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資格條件: (1)訓練機構、學校、社(財)團法人、公(工)會之會務人員、行政人員、組訓人員,負責訓練課程執行等有興趣者。 (2)符合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對象者皆可報名參加。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以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或投保狀況檢核表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訓練單位
聯絡專線 |
電話:04-7513117 聯絡人:王薏薰
傳真:04-7513118 E-mail:aac.c513117@msa.hinet.net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申訴電話:0800-777888 網址: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申訴電話:04-23592181 分機1516蔡亭鈴小姐 傳真:04-23590893
電子郵件:tinlin0928@cyut.edu.tw 網址:http://www.cvtc.gov.tw
【103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申訴電話:04-23598575 分機201~218 傳真:04-23596723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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